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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7月 的存档

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检察院建设廉政档案管理系统

2009年7月31日 2 条评论

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,行使国家的检察权。人民检察院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,向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。其主要职责是依法对贪污案、贿赂案、侵犯公民民主权利案、渎职案以及认为需要自己依法直接受理的其他刑事案件进行侦查;对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、提起公诉等。正因为职责如此,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同志的自身廉政建设更不能放松。

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检察院监察室充分认识到自身廉政建设的重要性,经过多方面考察和试用,最后选用我司的《廉政档案管理系统V5.0》版本,采用单机协作版部署,各部门都安装一套本软件,然后采用上报数据的方式汇总到纪检部门,纪检部门导入数据后,就可以对所有领导干部的档案进行查询、统计、分析、审核,对有问题的信息及时预警,起到了非常好“防患于未燃”作用。